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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连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27日 附件列表:2024年连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x...
根据《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同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仅一次),递补名单详见附件。现将递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2024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人社局...
为加强南票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葫人社发〔2011〕50号),结合南票区各校学...
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补发、换发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等有关条款,现就沈阳市2024年教师资格证(申请表)补换发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补换发机关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换发。二、补换发情形补办: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因不...
一、《教师资格证》遗失补办流程1.补办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原发证机关为盘锦市教育局或盘锦市各县区教育局。2.需提交纸质材料(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人贴好近期二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一式两份,申请人承诺须手写签字;(2)申请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3)申请人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一、认定对象和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盘锦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盘锦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盘锦市;(二)就读学校所在地在盘...
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环节已经结束,部分岗位因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的1:3开考比例,对其招聘计划岗位予以取消(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葫芦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取消情况表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教育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辽宁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辽教院发〔2024〕5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大连市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①大连户籍人员;②持有大连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人员;③就读在连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④驻连部队现役军人、武警。港澳台居民在大连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为贯彻落实《教师资格条例》,根据《辽宁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辽教院发〔2024〕50号),现将我市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认定对象范围、条件和权限(一)认定对象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我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锦州市地区的中国公民及驻锦部队现役军人、武...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现将我市2024年下半年补(换)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工作安排公告如下:一、《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换发条件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不慎遗失,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