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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关于鞍山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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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565 更新时间:2020年10月29日15:26:00 打印此页 关闭

辽宁省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1日进行。鞍山市报名考生共10183人,全市共设十一个考点,289个考场。 

1、由于考点要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承诺书,考生需安排好前往考点的时间和路线,并提前进入考点。

2、考生须注意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以免贻误考试。根据考务管理规定,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根据市招考办有关规定:考生须经过安检、测温,方可能进入考点考场。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并须脱帽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手机、非指针式手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点对各类违禁物品无保管职责,物品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在答题卡以外介质上或者非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5、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在考试过程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将要受到刑事处罚。

6、望广大考生摒弃一切侥幸心理,做到不违纪、不作弊,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意识,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温馨提示:

由于疫情原因,市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须积极配合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1.提前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

2.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每科考试均须准备一份)、凭“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进入考点,缺一不得参加考试。对利用假证件(假身份证、假准考证、假证书等)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4.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5.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

6.在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

最后,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鞍山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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