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钢都英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鞍山市教育局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实际情况,现面向各高校招聘教师47名,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鞍山市教育局招聘计划详见《鞍山市教育局2021届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和学段符合报名岗位的相应要求。其中,鞍山市广播电视学校教师需取得相应学科的中职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鞍山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数据安全部工作人员和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工读学校)的会计和校医岗位不做教师资格证要求。
(六)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鞍山市教育局2021届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9:00-2020年11月15日9:00时
2.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审核人员通过邮箱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通过邮件反馈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通过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邮箱:asjyjzp@163.com;
3.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
(3)本人《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
(4)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表内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一份;
(6)2021年应届研究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7)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电子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不需上传此项。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需填写笔试和面试地点,要求笔试和面试地点要一致,并按照相应要求,按时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笔试面试地点,以笔试、面试公告为准。
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详见笔试、面试公告)。
考生自报名至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订协议)期间,需确保报名填报电话畅通,因所留电话无法联络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安排。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笔试公告。免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通过资格审查,不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考生需遵守有关疫情防控方面要求,具体要求将在笔试公告发布时,一并公布,届时请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笔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笔试注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报考鞍山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数据安全部工作人员和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工读学校)的会计和校医岗位的考生注重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参加笔试人员,按照所报岗位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入围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安排:本次面试全部采取网上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官根据公布教材准备三节课(详见附件3),用A4纸打印密封所选课节并注明序号(1、2、3),提供给监督员现场抽签选定其中一节课,作为考生模拟上课课节。考生须按照现场抽签确定的课节备课15分钟后方可进行面试。
面试教材为考生自备。
面试鞍山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数据安全部工作人员和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工读学校)的会计和校医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签订协议
1.确定签约人选。考生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按照岗位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发布签约人员公告。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评委最低分、最高分高者,确定签约人员。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协议。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学校统一提供),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3.双方约定。考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违纪和受到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考试期间,我市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12-2698009
市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0412-2698031
鞍山市委人才办 鞍山市教育局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