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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招聘20名教师 黑山县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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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465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11日17:04:25 打印此页 关闭

一、简介

黑山县隶属于辽宁省锦州市,位于辽宁省西部。黑山县是全国武术之乡、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全国畜牧业大县、东北设施农业生产大县、全省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第一县。

 

二、招聘的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编制性质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语文3人、数学3人、物理3人、化学2人、生物2人、政治3人、历史1人、地理3人,以上招聘岗位均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共20人。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要求全日制师范类,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一致,本科学历要求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4、已被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单位录取的,已经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体检要求、能保证高效和工作。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六、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筛选考察、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者现场自愿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求职简历、加盖院系公章的2021届年毕业生成绩证明、就业协议书 。

2、各岗位不得兼报。

(二)筛选考察

招聘小组对报名学生的品行素质、学业水平、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筛选考察,合格者进入面议流程。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现场通知。现场需要试讲,试讲教材为新高考的高一教材,具体内容现场确定。

面试合格者由县教育局主持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拟聘人员如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黑山县教育局)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体检

已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核。

(六)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社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没有发现问题或者虽有反映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下一程序。

(七)聘用及待遇

经以上程序合格者,由黑山县人社局和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和入编手续。录用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后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核定岗位绩效工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十年内不得流动。

                                             黑山县人社局

黑山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

原公告地址https://master.lnnu.edu.cn/webroot/master/dwxqxx/20201111/54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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