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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沈阳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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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447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09日13:52:11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辽宁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现将沈阳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现场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条件及时间

(一)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 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 12月10日至12月13日 17: 00。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ntce.neea.edu.cn ),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现场确认时间

本次面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二)现场确认地点

1.申报高中教师资格: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49号)。

2.申报初中教师资格:大东区教育局 (沈阳市大东区工农路32号)。

3.申报小学教师资格(考生可以就近选择以下任一个确认点进行确认)

1)沈阳市沈河区教师进修学校(沈河区翰林路城南巷6号);

2)铁西区教育研究中心(沈阳市铁西区保工南街112号)。

(三)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沈阳市户籍或持沈阳市有效居住证,在沈阳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读学生,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沈阳户籍或持居住证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考生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2.沈阳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读学生

(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 2)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市防疫指挥部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码”绿码,如确认前14 天内有发烧(体温≥37.3℃)、咳嗽、乏力、肌肉痛、头痛等感冒样症状或憋喘、呼吸急促、恶心呕吐、腹泻、心慌、胸闷、结膜炎等与新冠病毒感染有关的症状,或确认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居住史的,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现场确认点。考生进入现场确认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结束后,按要求有序离场。

四、其他事项

1.目前就读于沈阳师范大学、沈阳大学、沈阳音乐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和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考面试的学生由学校统一收取材料并进行现场确认,不受理个人上报材料,请及时关注本学校网站的通知。 

2.由于报名人数较多,请考生按照自己申报类型选择准确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以免耽误时间。按照以往的经验第一天现场确认的人员相对较多,提醒广大考生错峰确认。如遇特殊天气情况,会适当延长确认工作时间。 

3.为避免人员集中所造成的不必要拥堵,建议考生采用公共交通前往。

咨询电话

高中学段:024-22891680(工作日),12月11-15 15640153409 ;

初中学段:024—88502040;                      

小学学段:024-24123719(沈河区),024-85856160(铁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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