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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辽阳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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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189 更新时间:2021年03月19日13:53:01 打印此页 关闭

各县(市)区语委办、市直属学校及社会人员: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17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辽阳市2021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如期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测试人员需持有辽阳户籍。
    二、报名对象
    凡持有2003年6月15日之前普通话证书未进行重新测试的在职教师,未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管理系统不接受3个月内在辽宁省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重复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1份)。

(二)本人现场报名、采像,扫码加入辽阳市普通话测试群。要求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经测温后方可进行。

(三)本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免费报名,额满为止。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3月23日-25日(集体报名)。

3月27 -28日 (个人报名);

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地点:辽阳市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办公地点: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128号,市二高中交通岗西南角),咨询电话:3667861。

五、测试流程

(一)准考证发放

考生根据微信测试群通知提示,可按指定日期领取准考证,也可在测试当日领取准考证。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他人代领准考证,须出示考生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测试

考生请按考务人员指引,到指定场地按照流程参加测试,测试完成后立即离开测试点,不得逗留。

(三)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将在测试微信群中通知。领取证书时需先登录辽阳市政务服务网进行个人申请注册,审核通过后到指定地点领取,辽阳市政务服务网网址是:http://zwfw.liaoyang.gov.cn 。bsp;。领取证书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他人代领证书,须出示考生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

1.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2.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辽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

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2021年辽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报名工作将于2021年3月23日—4月30日进行。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的平稳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防疫要求:

1.考生须考前连续14天进行体温监测及记录。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 “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进行人脸识别及测温后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前严禁去重点地区旅行。

3.考生须依据具体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验证后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有序进入考试场地,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原则上应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考生应如实、完整的填写体温测量表,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

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辽宁省辽阳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辽阳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7.考前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本人所在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辽阳市普通话测试机构。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8.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附件2:

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名:                  考生号:                  所在学校(单位):

天数

日期

体温℃

本人及家人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是否接触境外人员或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所在城市

前第1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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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2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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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3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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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4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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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5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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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6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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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7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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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8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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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9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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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10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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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11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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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12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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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13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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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第14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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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当天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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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家人身体不适情况、接触境外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情况记录


考生承诺

本人承诺:我已知晓《考生防疫须知》,并保证严格按照须知内容执行。我将如实填写健康卡,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出现,将及时向本人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并立即就医。如因隐瞒病情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等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考生自行打印,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方能参加考试。此表由市测试站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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