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等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1986年7月6日后出生)以下,年龄认定以身份证为准。
6.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者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同时要符合应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
7.学历: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二)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少年管教的;
2. 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 曾被辞退和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4. 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 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6. 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 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三)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桓仁满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条件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之日,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考生报名
1.信息发布:2021年6月29日
招聘计划在桓仁县政府信息网(www.hr.gov.cn)上发布
2.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7月11日(含周六周日)
每天9:00-11:00 13:3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报名表必须为本人签字。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现场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两份《报名登记表》的信息必须完全一致。考生报考岗位时,只报招聘岗位,不报具体招聘学校,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准考证领取:报名当天现场取得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号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告,请考生自行查询填写并粘贴本人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3)报名地点:桓仁满族自治县人社局四楼公开招聘报名处
(4)报名缴费:考务费为每人50元人民币。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扫描),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可减免考务费。
(5)应聘材料:
(1)桓仁满族自治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符合减免考务费的考生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4)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报名当日需携带72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岗位信息,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及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每名考生只限申报一个招聘岗位,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并缴费成功后,不允许更改报考信息。
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需要调整或取消时,按照招聘计划表中学校顺序由前向后依次调整或取消。报考岗位调整,由县教育局发布公告;岗位全部取消,由县教育局通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改报。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报名期间,考生对招聘信息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咨询电话直接与县教育局联系。
报考专业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2018年4月更新)。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3),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要求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4),如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能正常参加招考各环节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24-48823882
(二)笔试
1.笔试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分析,划定笔试及格分数线。
4.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桓仁满族自治县2021年教师招聘考生体温测量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及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桓仁县政府信息网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学历证(同时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者暂未获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证明》),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及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要求。
4.面试规则:面试形式为说课和现场问答。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说课、现场问答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或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还将对考察人选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或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根据同类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实行自主公开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笔试顺序选择。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落实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根据《本溪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试行)》(本人社﹝2016﹞119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新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半年试用期,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新聘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交流。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教师。
五、有关说明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无关。
3.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4.报名、考试期间佩戴口罩,出示行程码并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此次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或报名委托人,报名当日需携带72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桓仁县政府信息网。
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2、 桓仁满族自治县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3、 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
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