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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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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870 更新时间:2021年08月05日18:04:15 打印此页 关闭

  按照《2021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结合《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热点问题解答》,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详见附件1-2:《2021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中各区县(市直学校)的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1-2:《2021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中各区县(市直学校)的附件2。
    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包含院系名称、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生证或学生卡原件、复印件或院系盖章证明原件。
    4.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位证,须提供包含院系名称、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生证或学生卡或院系盖章证明。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查询页面全网页截图(A4纸打印)。
    6.申报“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填报《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7.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居住地养老保险未缴费证明(人社部门官网可查询打印,比如:沈阳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社会保险信息查询”栏,“个人办事大厅(查询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及证明打印)”可注册查询并打印、提供截屏,其他省市请询当地人社部门)。
    8.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市在编教师报考者,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加盖原工作单位、同级教育部门、同级人社部门公章;或者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9.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对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要优先查看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其次查阅劳动合同、现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所获取的劳动报酬银行流水明细表等材料。工作经历可以累加计算。
    10.《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并签字。
    11.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2021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
    四、其他事宜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由各区县(市直属学校)在岗位识别码内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并通知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 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详见附件5。


    附件:1-2.2021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

         

附件1-2:2021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zip

    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
      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

    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5.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

附件5:2021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防疫须知.doc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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