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现将报考沈阳市辽中区学校考生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总成绩
详见附件1。
二、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2021年8月25日,早6:30集合。
(二)体检地点: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1号楼地下一层。
注意:所有受检者必须先经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1号楼门诊西门预检分诊处,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扫“健康通行码”为绿码、提前打印并填写《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附件3)并签字,测试体温正常后再到达体检中心,所有受检者需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者方可体检。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体检当天测量体温时,发现有发热或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的考生,须暂停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三)体检项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1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到体检中心前台领取体检指引单,在导诊护士的指引下,根据各科人员多少,灵活安排,逐项进行检查不得漏项。
2.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男540.48元,女620元,因手机需要上交,建议现金支付)。
3.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进入体检区域前手机关机并上交,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方可领取。
4.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有关部门须在参加体检人员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可另选医院进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体检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考察对象。
5.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完成体检,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要求
1.查体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
2.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无法行DR、妇科内诊等检查,要于导诊单上明确标注,待产后再行体检。其余人员必须体检。
3.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请将体检指引单交回前台。为避免发生差错,请不要代领体检指引单。
4.体检当日带大便样少许留置于小瓶中。最好着宽松、休闲之衣物,以方便各种检查;勿穿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
5.采血、肝胆彩超及幽门螺旋杆菌检测需空腹进行;做子宫附件、膀胱彩超时,请勿排尿;如无尿时需要饮水至膀胱充盈。未婚女士做彩超需要膀胱充盈。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请提前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并于导诊单上明确标注,待经期完毕后补检。
6.体检者除特殊检查项目外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口罩需自备),检查室外排队等候保持一米间距,自觉“一室一医一人”。
咨询电话:024-87882696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2:2021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辽中区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xlsx
附件1:2021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辽中区考生总成绩.xlsx.xlsx
附件3: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