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面试公告
一、面试考试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面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周六) ,考生7:30入场
报考地区 | 面试地点 | 联系电话 |
铁岭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 铁岭市第三中学 | 024-74997518 |
铁岭县 | 铁岭县莲花第二初级中学 | 024-78833215 |
开原市 | 开原市里仁学校 | 024-79687116 024-73255713 |
昌图县 | 昌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024-75825454024-75811003 |
西丰县 | 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 (西丰县西丰镇小南路21号) | 024-79609970 |
调兵山市 | 调兵山市职教中心 | 024-76882399024-79279529 |
银州区 | 铁岭市银州区育华小学 | 024--74829639 024--74829916 |
清河区 | 铁岭市清河实验中学 | 024--72115125 024--72115048 |
二、考试范围(分县区列表,见附件)
三、面试考试及计分
面试考试分说课和答辩(才艺展示)两部分。面试考试全部结束后按说课、答辩(才艺展示)所占分数比例计算总成绩,得分现场公布。每名考生说课结束后直接进行答辩(才艺展示)。
1.关于说课
按要求抽题后,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说课时间限10分钟内,班主任学科语文、数学科目可自选。
2.关于答辩(才艺展示)
各学科(除体、音、美、幼儿园学科外)由考官提出1—2个问题,考生即时回答。既看考生的仪表和身体状况,还考察其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能力、态度、责任心及能否胜任所应聘岗位等情况。考生思考及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体、音、幼儿园学科说课后进行自选才艺(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为10分钟,考生可根据需要自带U盘(音乐学科除电子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美术学科先进行说课,说课结束后集中进行现场静物素描写生,时间为40分钟。考生自带画夹、画笔等用具,考场准备画架。评委现场出题。
3.关于计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权重占80%,答辩权重占20%。
体、音、美、幼儿园学科说课权重占50%,才艺展示(静物写生)权重占50%。
考官分别依据说课及答辩的赋分标准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录取资格。
四、信息公布
面试结果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tieling.gov.cn)公示,请考生注意浏览网上信息。
五、具体要求
(一)考生说课教材自行准备。
(二)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者须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及公安局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凭准考证出入考区、考场、考室,无准考证者一律禁止入内。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相关纪律和要求:考生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关闭手机并上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不得擅自离开,不准与待考试人员交流考试情况,发现违规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四)面试考试过程中,考生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并佩戴胸牌进入考室。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允许说出能透漏个人身份的语言,否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期间考生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信息不畅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对《面试公告》提出的各类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铁岭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生应于面试前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进行自我健康观察,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请尽快通过辽宁省卫生健康热线12320提出转码申请,主动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在审查前转为“绿码”。
2.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自觉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3.进入面试现场时应出示“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面试场地。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明确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防疫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入场条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外省籍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5.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面试现场组织工作。在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房间继续复审;不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6.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期参加面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情况等的真实性负责,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 、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3:铁岭县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4:开原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5:昌图县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6:西丰县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7:调兵山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8:银州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
附件9:清河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xls
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