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 15524381122
  • 024-23410177
首页 > 公告信息 > 最新公告

【补充公告】关于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补充公告

分享到:
点击次数:666 更新时间:2022年03月10日16:53:23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现对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做以下补充公告:

1.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因疫情防控被隔离人员,或考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行程,或28天内有港台地区、境外旅居史,不得参加考试。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2. 外省来(返)辽考生需持当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我省考点所在市,到达考点所在市后不得随意流动,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并持考点所在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如考生目前已在我省(未超过14天),需持我省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其中一次为考点所在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一条:【教师招聘】东北育才实验学校诚聘教师8名 下一条:【教师招聘】沈阳大东区教育系统幼儿园编外人员招聘60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