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州市教育局联合,2022年拟面向高水平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语文1人,数学2人,地理2人,信息技术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在校期间未受处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报考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要求详见《盖州市2022年高校“直招”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1.本科学历: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
2.研究生学历: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且本科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8 时 0 分至 6 月 15日17 时 0分截止。考生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超出或未到报名时间收到的电子邮件视为无效报名。
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有效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各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gzsjszp2022@163.com),邮件统一以“学科+姓名+电话”的形式命名。
3.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字迹、公章等信息必须清晰):
(1)《盖州市2022年高校“直招”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提前在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2)加盖院系公章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或2022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等相关材料,公费师范生和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
(4)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5)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6)学历、学位证书(已下发的),以研究生学历应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上查询截图(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证明及网页截图),同时要上传手写签名按手印的2022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和层级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8)录制短视频,短视频主题为应聘者对应聘岗位的简要认知及报考优势。短视频需始终保证报考人员上半身入境,时长2分钟以内,MP4格式,大小不得超过100MB;
(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价
应聘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的真实有效。上传材料如有缺项、漏项等情况影响网上资格审查,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综合评价环节。根据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按照岗位3:1的竞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3:1竞争比例的岗位,则综合评价成绩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电话通知,未电话通知即为未进入面试人选。考生要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接收相关通知。
(三)面试考核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组织考生现场面试或网上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及方法、应变能力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在10分钟以内,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确定签约人员
报考同一学科人员按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就业协议明确违约事宜。
(五)资格复审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毕业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用人单位对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档案材料进行复审。考生若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以及档案中有记载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原签订就业协议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和公示
已签约的考生需在报到前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公开招聘录用的毕业生属在编人员,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营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招聘期间,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 考生应诚信参加招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
3. 公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4. 签约的毕业生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如果考生在2022年8月15日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咨询电话: 盖州市人社局0417-7689181
盖州市教育局0417-7689143
附件:
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盖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