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元宝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幼儿教育的需求,元宝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工,以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才资源库,按岗位需要统筹录聘到公办幼儿园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专项教师(音、体、美)、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食堂主厨、面点师、配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教师
①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有亲和力。
②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普通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③专项教师: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2)保育员
①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
②普通话标准,有爱心、耐心、责任心,有亲和力。
(3)卫生保健人员
①女性,45周岁以下,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医师和护士为中等卫生学校毕业。
②能处理突发事件,掌握儿童膳食营养知识,熟练使用计算机。
(4)食堂人员(主厨、面点师、配厨)
①男女不限,男52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
②主厨、面点师取得三级厨师专业以上等级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凡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含缓刑期满)的。
2.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5.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6.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9.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的由考生自负。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的方式。
四、招聘步骤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uanbao.gov.cn/)、元宝发布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丹东市第二幼儿园(元宝区兴隆街41-10号)
联系人:徐颖
联系电话:0415-2591028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自行打印的《元宝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教职工报名表》2份。报名表上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蓝底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高度105到210像素内,宽度75到150像素内。
②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居住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到档案局复印并加盖公章。
⑤专业技能证书。
注意事项:应届考生如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可报考。应届生如被聘用,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如到期不能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考生无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不得报考。
(三)报名须知
1.报名人员要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和管理。
2.提供辽事通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3.有序排队,保持2米以上距离。
(四)考试安排
考生考试前5日,自行登录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uanbao.gov.cn/),按照考试公告时间填写并打印准考证。于笔试前,到丹东市第二幼儿园(元宝区兴隆街41-10号)确认盖章。无准考证或准考证没有确认盖章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报考教师岗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权重50%,面试成绩权重50%。其他岗位人员仅参加面试。
1.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提供辽事通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笔试全程需佩戴口罩。
2.笔试。
(1)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保教基础知识等与幼儿园工作相关的内容。
3.面试。
(1)教师岗。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录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内容为普通话自我介绍、绘画、弹唱、舞蹈、故事、说课和班级工作问答。
(2)其他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录取,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内容为普通话自我介绍、基础知识问答、现场操作。
4.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教师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5.考录查询:招考公告、笔试、面试、录取人员公示等,通过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uanbao.gov.cn统一发布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将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材料如下:
1.《元宝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教职工报名表》彩色打印3份;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需到档案局并加盖公章)复印1份。
4.本人无犯罪证明1份。
5.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其他能展示个人能力的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中共党员需提供本人所在党组织开具的组织盖章证明1份。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未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岗位需要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元宝区公办幼儿园任职,按合同进行管理,合同时限两年一签。
新聘用人员设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予以辞退。
五、人才储备
考试结束,所有报考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取幼儿教师前100名储备到元宝区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制教职工资源库,按岗位所需,依次统筹聘用到元宝区公办园任职。未被聘用人员,待有空岗后,依次递补上岗。
六、薪资待遇
月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教师、卫生保健人员2500元;保育员1800元;食堂主厨3200元、面点师2800元、配厨2600元。新聘人员试用期均为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变,试用期满缴纳五险。
七、特别提示
1.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考核和资格复审时,要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配合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检查和管理。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15-2591028
附件:元宝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