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内容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审查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在职考生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9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
地点: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清原镇莱河路10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时到场者,按照弃权处理,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因疫情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与所报考单位沟通,审查材料提供电子版pdf格式由报考单位审查;
2.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审查;
3.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4.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9月1日16:00前向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国家、省和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现场出示:
1.“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在健康码界面完成健康风险排查);
2.资格审查开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所有入抚人员在来抚前提前在“福顺安”小程序中进行“入抚报备”(详细操作流程请按“福顺安”入抚报备操作指南)。
4.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参加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24—53023385清原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24—53022551清原县纪委监委
024—53022080清原县人社局
附件:
1.2022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