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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变更】关于沈抚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地点变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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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58 更新时间:2022年08月30日17:52:28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辽宁省沈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暂停体检相关工作,原定于2022年8月31日进行的沈抚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地点变更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具体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2年8月31日早7:30。

二、体检地点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8号楼体检中心)。

三、体检项目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体检项目;终检判定标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男约508元,女约631元,费用自理)等。依据检查结果,体检医师可能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额外体检费用,请考生准备充足。

3.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体检表第二面由本人填写,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当日早晨,禁食、水。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线检查。

8.体检时,请按体检导诊单项目逐项检查,不要漏项。

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陪同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体检过程中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10.女士做彩超需膀胱充盈,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请提前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待经期结束后补检。未婚女士请提前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11.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辽事通健康码;

2.国务院行程码(7日内无到访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如有则不可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48小时阴性核酸结果;

4.测温无异常后进行体检;

5.参检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体检时请保持1.5米间隔。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党建工作部 社会事业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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