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办理聘用手续和服务期限。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2.请考生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学校网站和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通畅,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或者有证件造假等不诚信行为的,不再作为拟聘用人选。
4.考生对招聘岗位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拨打咨询电话:0411-87694764。
咨询时间:11月1日至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