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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认通知】盘锦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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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28 更新时间:2022年12月06日16:22:57 打印此页 关闭

盘锦市2022年下半年通过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定于127日(周三)900--1630发放。

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可委托代领。请申请人或委托人到认定所在地及时领取。

一、领取地址(即认定所在地):

1.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风采楼305(西南门入);

2.盘山县教育局:盘山县教育局四楼安全与人事股;

3.双台子区教育局:盘锦市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2号双台子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楼24号窗口;

4.兴隆台区教育局: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迎宾路4510室;

5.大洼区教育局: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0号(大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楼东侧附楼)大洼区公共服务中心A15号窗口(须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委托代领手续:

须现场出具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样式如下:(委托书手写、打印均可,签字处必须手写)

三、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或委托人须戴口罩到认定所在地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并主动配合体温检测。申请人或委托人须现场提供双码(“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且7日内无外市行程。

信息来源: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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