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22年下半年通过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定于12月7日(周三)9:00--16:30发放。
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可委托代领。请申请人或委托人到认定所在地及时领取。
一、领取地址(即认定所在地):
1.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风采楼305(西南门入);
2.盘山县教育局:盘山县教育局四楼安全与人事股;
3.双台子区教育局:盘锦市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2号双台子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楼24号窗口;
4.兴隆台区教育局: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迎宾路4号510室;
5.大洼区教育局: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0号(大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楼东侧附楼)大洼区公共服务中心A区15号窗口(须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委托代领手续:
须现场出具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样式如下:(委托书手写、打印均可,签字处必须手写)
三、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或委托人须戴口罩到认定所在地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并主动配合体温检测。申请人或委托人须现场提供双码(“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且7日内无外市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