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优秀教育人才需求,全面提高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水平,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教师25名,其中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3名、学前教师8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辽宁师范大学等院校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3年毕业及择业期(2021、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相关待遇
1.符合我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住房补贴,保障期3年,按季度发放。上述人员在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房的,除继续按规定发放剩余住房补贴外,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时,再一次性给予购房人10000元补贴(仅限一次)。国内“双一流”师范院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上浮10%。
2.通过在普通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形式,以低于市场销售价格,不定期面向具有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房群体销售普通商品住房。
3.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住我市人才公寓,享受每租满一年减免两个月租金优惠,优惠期3年。
4. 50周岁以下博士、硕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由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父母可投靠落户。
四、咨询方式
招聘工作要求及程序等内容详见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0411-82318103、0411—62670033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0411-39876984
咨询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大连市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2:2023年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工作要求及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