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未完成学科招聘计划的用人单位在1:1.5比例内递补签约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1:1.5签约比例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及招聘岗位计划,确定《1:1.5签约比例范围内应聘人员名单》(附件1)。
二、洽谈签约
本安排发布之日起,《1:1.5签约比例范围内应聘人员名单》内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即可联系洽谈,双向选择,具体签约时间、形式及有关要求请应聘人员联系用人单位。
附件:1.1:1.5签约比例范围内应聘人员名单
2.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