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将于近期组织实施,现将面试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选
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28日 。
面试地点:丹东市第十三中学(丹东市振兴区三纬路1号)。
面试集合时间:面试当日7:00。
每名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请查询《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全体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
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三、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采用试讲(模拟课堂教学)形式。面试内容侧重学科知识和体现教师职业特点、职业素养、任职能力等要求。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增加专业技能考核(考生不用额外自带加试工具)。
每位考生面试的备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增加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单独计算,不超过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体育、音乐、美术学科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丹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ddedu.dandong.gov.cn/)重新下载打印。
2.考生要自备规定试讲教材(详见附件2)和考试用笔,未携带者后果自负。自备教材上严禁有任何教学标记或教学提纲。
3.考生禁止携带除第2、3点要求以外的任何与面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点。
4.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面试集合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考生入场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电话手表、平板电脑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电话手表、平板电脑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和岗位名称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考试全过程,考生做好必要个人防护。
8.因参加面试考生较多,报到时间较早,多数的学科考生需要全天候考,请考生自备所需食品和饮用水等。
社会各界对入围面试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向丹东市教育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市教育局电话:0415-2305583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安排
附件2: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面试规定教材
丹东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