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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报名】铁市语办发〔2023〕1号 关于开展铁岭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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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60 更新时间:2023年03月01日17:30:38 打印此页 关闭

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市直各院校(园):

2023年铁岭市将组织开展春秋两季普通话测试,为确保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普通话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铁岭市大中专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和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学生;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公务员及其他执行公务的人员;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我市以口语表达为职业、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等。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普通话测试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语委办负责本地域的测试报名工作(报名电话附后)。截至目前,我市普通话测试未开通网上报名,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附后)到户口所在地语委办(县(市)区教育局语幼股)现场报名。各县(市)区汇总后报市语委办。市直各院校以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并将报名表上报到市语委办。报名表必须使用市语委办发放的电子表格。

(二)时间及地点

1.测试报名时间:春季普通话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5日,秋季普通话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5日。报名时间为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日。

2.测试时间:春季普通话测试时间暂定4月份的第二个周末,秋季普通话测试时间暂定10月份的第三个周末。

上述测试时间若发生变化,将通知到各县(市)区语委办(考生报名处),同时将在铁岭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tieling.gov.cn/)上进行公告。

三、测试方法

全市统一组织测试,凡参加测试人员均使用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智能语音技术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计算机测试,自动评分)。每人一机,单独测试,全程录音测评,测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

四、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语委办、市直各院校(园)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二)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辽政发〔2008〕44号)要求,各县(市)区普通话测试人员的测试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各地语委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应试者收取测试费。

(三)各地严格按照测试范围进行测试,主要为本地人群及长期在本地工作人群测试,严禁与任何办学机构以利益为目的的合作,大规模为外地户籍人口进行测试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测试资格。

(四)所有报名测试人员均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高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五)普通话报名照片采用电子彩相软件采集。要求各报名点于报名时间结束后,将报名表和数码照片打包(原始照片)上报至市语委办,可通过邮件、U盘等方式报送。

(六)各县(市)区测试报名电话:

铁岭县语委办:78833275

开原市语委办:73255714

昌图县语委办:79591923

西丰县语委办:79609975

调兵山市语委办:79279518

银州区语委办:74829911

清河区语委办:72115130

开发区语委办:72690507

铁岭市语委办:74997537

铁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审核:刘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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