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公告》规定,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名次排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体育、音乐、美术学科专业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聘用。面试考试结束后所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经对参加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面试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合成,确定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人选(详见附件1)。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时间
体检医院:丹东市中心医院新区分院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69—2
体检时间:2023年3月16日(周四)
请参加体检考生于指定时间提前到丹东市中心医院新区分院门口集合,统一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详见附件2。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黑色签字笔参加体检。体检费人民币500元(请携带现金向体检医院交费)。
2.体检表第二页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体检考生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10、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和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11、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招聘单位要按照新时期好教师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考察工作。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告知应聘者。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请考生密切关注丹东市教育局网站,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便于招录机关联系。
咨询电话:
丹东市教育局:0415-2305583
东港市教育局:0415-7122530
凤城市教育局:0415-8141113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0415-512206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附件1: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体检人选名单.xlsx
附件2: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体检时间安排.xlsx
丹东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