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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公告】2022年铁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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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70 更新时间:2023年03月21日16:07:33 打印此页 关闭

2022年铁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面试工作已经于2023年3月19日结束。按照《2022年铁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的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周三),考生于体检当日早6:10到鞍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16号)园内集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人员要求

1.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体检费为498元(现金),自费。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当日须空腹,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当天着装应便于穿脱,避免着有金属钢圈、扣子的内衣,避免着有亮片等装饰物的衣物及佩戴首饰。

3.所有考生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勿漏检;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如既往有手术或疾病史者,需携带相关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7.补检、复查、复检工作另行通知。

8.体检工作结束后,将通过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edong.gov.cn/)公布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412—2669260


附件2:2022年鞍山市铁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1:2022年鞍山市铁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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