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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选调】关于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选调研训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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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05 更新时间:2023年04月12日17:25:53 打印此页 关闭

为加强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教研岗位职能作用发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现面向全市教育系统选调研训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研训教师1名(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辽阳市范围内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及教研员(不含市直学校)。

三、选调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研训工作,有较强的教研、培训能力。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现从教小学科学教学工作。

4.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

5.须有6年及以上从教经历。

6.已聘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7.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8.满足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9.其他不宜选调情形的人员不得选调。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聘用。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4月18日。

现场报名地点:辽阳市青年大街36号 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四楼人事办公室。

报名时请本人携带入职手续(分配介绍信)、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及各种获奖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现从教小学科学教学工作证明。

2.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3.考核

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现场说课、教育理论答辩、信息技术水平等方面的能力。

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要求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考核,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成绩满分100分,考核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选调。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调转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取消资格。

七、咨询电话

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   联系电话:3666555

 

附件:

附件2: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招聘研训教师登记表.doc.doc

附件1: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2023年选调研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xlsx


辽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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