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 15524381122
  • 024-23410177
首页 > 公告信息 > 最新公告

【面试公告】铁岭县教育局2023年校园招聘资格审查和面试通知

分享到:
点击次数:381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09日18:52:48 打印此页 关闭

 现将铁岭县教育局2023年校园招聘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2日下午14:00—16:00。

  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115室。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未能在通知时间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考试通知,考试于5月13日-14日在辽宁师范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网上发布的考试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报考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等原件进行审查。

  三、相关事宜

  (一)校外考生请按照辽宁师范大学入校说明申请(附件2)。

  (二)参加复审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铁岭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本人签字处必须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毕业时取得承诺书,附件2);

  4.参加社会实践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5.2023年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6.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7.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奖学金、能力等级证书、论文、课题、竞赛、其它获奖证书等),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上传最高级别证书即可。

  现场审查时,提交复印件和原件顺序保持一致,以上材料除证件、证书和定向协议原件返还外,其余概不返还。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保证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手机或座机通畅无误,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应聘资格。

  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4-78833215,13841095320

  

附件1_铁岭县教育局2023年校园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xlsx

附件2_辽师校外考生入校说明.doc.doc


  铁岭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上一条:【体检公告】2023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体检工作公告 下一条:【体检公告】2022年铁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递补体检公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