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要求,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达不到1:2)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现将因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和削减招聘计划的岗位予以公布:
一、需调剂岗位情况
请报考以上岗位的考生在5月15日(周一)13:00—15:00进行改报,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改报只有一次提交审核的机会,如审核未通过,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岗位取消和削减招聘计划情况
详见附件。
附件:沈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员取消和削减岗位招聘计划情况表.xlsx.xls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考试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