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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关于开展2023年沈阳市教育局所属民转公学校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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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25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23日16:58:50 打印此页 关闭

按照《2023年沈阳市教育局所属民转公学校教师招聘公告》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详见《沈阳市教育局所属民转公学校教师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4日—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20。

地点:东北育才学校浑南校区学科特长发展中心(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41号)。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线到世纪大厦站下车,换乘公交车150或154到东海电子站下车,西行500米至东北育才学校东一门进。

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沈阳市教育局所属民转公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2023年沈阳市教育局所属民转公学校教师招聘”证明原件(样例见附件2-1)。

4.应聘者个人承诺书原件(样例见附件2-2),本人须签字并摁手印。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2022年12月取得职称未发证书教师可出具教育局网站上晋升职称公示材料,A4纸打印)

9.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优先查看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原件、复印件,其次查阅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样例见附件2-3)及所获取的劳动报酬银行流水明细表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工作经历可以累加计算。

10.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见岗位计划信息表)

应聘者须按上述序号顺序进行材料整理,根据要求将原件或复印件装订成册。

四、其他事宜

1.应聘者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岗位内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并通知替补应聘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3.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8日(含)。工作经历可以累加计算。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目前有工作单位但故意隐瞒不报的,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1.沈阳市教育局所属民转公学校教师招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1-2023年沈阳市教育局所属民转公学校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2.证明材料样例

附件2.证明材料样例.zip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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