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批准,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6日至2005年6月6日(含)期间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6月6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国外学历报考,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认证的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报考),2023届当年毕业生除外。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古塔区教育系统内在编在职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信息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www.jzgtq.gov.cn)上统一发布,具体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238.142.146/gtjyjob/view/login.html)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时至6月14日12时,逾期不可补报。
2.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其中上传的电子照片、现家庭住址以及有效通讯方式等严格按照报名系统中的《报名须知》填报。
3.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6日9时至6月14日14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23日9时至6月30日9时登录“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http://113.238.142.146/gtjyjob/view/login.html)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以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使用。
(四)注意事项
1.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时,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果有削减或取消岗位情况,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由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自带2B铅笔、黑色碳素笔和橡皮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随时关注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
应聘人员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与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四、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书的“网上认证表”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说课、学科基本功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成绩当场评分,当场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总成绩*0.6=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内容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查询。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加试通过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tq.gov.cn)发布通知。
体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定点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z.gov.cn)和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政府网(www.jzgtq.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古塔区教育系统最低工作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最新版本的指导目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和锦州市古塔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16—3688648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段:9:00-11:30 13:30-16:00
附件1 《2023年锦州市古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计划信息表》
锦州市古塔区教育局 锦州市古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