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3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2《2023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
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A4纸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包含院系名称、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生证或学生卡原件、复印件(一份)或院系盖章证明原件。
4.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A4纸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的,须提供包含院系名称、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生证或学生卡原件、复印件(一份)或院系盖章证明原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查询页面全网页截图(A4纸打印)。持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还未完成认定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持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未完成认定的应聘人员除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全网页截图(A4纸打印)外,还需在资格审查现场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验证。
6.申报“仅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并签字。
7.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年和202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请询当地人社(社保)部门。沈阳户籍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区、县(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未参保证明)。
8.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外市在编教师报考者,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加盖工作单位、同级教育部门、同级人社部门公章,或提供与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9.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对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优先查看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其次查阅劳动合同、现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所获取的劳动报酬银行流水明细表等材料。工作经历可以累加计算。
10.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2023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
四、其他事宜
1.应聘人员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由各区县、市直属学校在岗位识别码内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并通知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五、面试安排
沈阳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拟于7月陆续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岗位还需进行实践操作)。
面试公告、面试试讲(实践操作)范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三天,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在沈阳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敬请关注。
附件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docx
附件1、附件2:2023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2023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zip.zip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