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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台安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三次递补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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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59 更新时间:2023年07月01日18:32:08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台安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要求,台安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三次递补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三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选

因资格审查时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职位空缺,现从报考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7月1日(周六)13:00时-15:00时

(二)资格审查地点

 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东南侧

联系电话:0412-4890303

(三)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1.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两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两份;

(6)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应届生报考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8)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2.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准时报到,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来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4.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重新打印。

2.请密切关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1:台安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三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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