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定于7月18日-19日期间开展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批次现场确认工作,请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安排
(一)时间
7月18日-19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3:30
(二)地点
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鞍山市铁西区同兴街14号综合楼7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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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确认时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按照个人所属类型,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按户籍地填报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
按居住地填报人员提供:居住证(如无法立即开具,可提供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明)
在读研究生按学校所在地填报人员提供:学生证
3.毕业证原件和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核验报告(网报时已核验的不需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网报时已核验的不需提供)
5.体检表原件(附化验单)
6.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
7.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以前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毕业成绩单(从人事档案中调取、复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和毕业证书原件。
8.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或公费师范生、2022届以来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三、确认现场办事流程及要求
(一)请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二)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现场办理业务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依次办理。
(三)当场确认材料不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认定。
(四)考生请自行下载《鞍山市千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见附件1)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后打印(申请人基本情况请勿手写)。
(五)考生自备档案袋,把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序装袋,并将《鞍山市千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平整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如本人在外地确实无法亲自到现场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
1.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微信公众号“鞍山教师资格认定”发布的政策解读文章,若有疑问可在公众号文章下方留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