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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公告】2023年沈阳市皇姑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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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328 更新时间:2023年07月17日17:49:55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2023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现将皇姑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请详细阅读《2023年沈阳市皇姑区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1.时间:2023年7月27日、28日

具体时间请详细阅读《2023年沈阳市皇姑区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2.地点: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四楼体检中心导诊台。

3.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乘公交车路线:

125、129、258、277、环路,市红十字会医院车站下车;

253、260、291、293、800、215、228路,小西路车站下车;

214、244路,市府恒隆广场车站下车;

乘地铁路线:青年大街站或市府广场站下车。

4.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1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正规证件照,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等(男约508元,女约632元,费用自理)。依据检查结果,体检医师可能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额外体检费用,请考生准备充足。

3.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进入体检区域前手机关机并上交,所有体检项目完毕后方可领取。

4.查体前核对查体表内容是否属实,各种化验单和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查体资料。

5.查体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尿检标本留置应达到尿管高度2/3处,并妥善放置于卫生间尿架上。

6.女士做彩超需膀胱充盈,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请提前告知导诊台工作人员并于体检通知单上明确标注,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未婚女士不进行妇科内诊,请提前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7.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并把所有体检资料上交。

8.怀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导诊台工作人员,并于体检通知单上明确标注,避免进行DR、妇科内诊等检查,待生育后再行体检。

9.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有关部门须在参加体检人员提出申请3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可另选医院进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体检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本次招聘考察对象。

10.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进入医院后至四楼体检中心登记台排队签到、核实身份,然后按序领取体检表、导检单、胸牌。进入体检区域前手机关机并上交,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方可领取。

2.考生参加体检时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自备),非体检需要外,中途不得摘掉口罩。

未尽事宜,按现场要求执行。


附件:2023年沈阳市皇姑区公开招聘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xls.xls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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