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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公告】2023年盘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体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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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24 更新时间:2023年07月20日18:18:37 打印此页 关闭

现将2023年盘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体检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址

体检时间:2023722日(星期六)

体检医院:盘山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地址:盘山县(新县城)太平井下交通岗西100米盘山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一楼体检中心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722日上午7:00前到盘山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一楼体检中心楼前集合,统一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蓝色)1张。

由于特殊原因未携带上述证件前来参加体检的考生,经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实、验证身份,考生确实是本次体检人选,可进行体检。

2.《体检表》须用黑色碳素笔填写。个人信息部分先不填写,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填写;病史(“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部分)要如实、逐项完整填写,不得遗漏。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吃早餐、不喝水,保证空腹)。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并在《体检表》“备注”栏中注明;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合适时间补检。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6.体检费用每人570元,费用自理。体检费用请考生体检当天带现金缴纳。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的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管理。

3.体检过程中不得使用电子通讯设备,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4.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5.体检的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在盘山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一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427-3552192

附件:

附件:2023年盘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xlsx.xlsx



盘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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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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