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已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23年7月27日至7月31日。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详见附件)准时到达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集合,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黑色签字笔。
2.体检表第一页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因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而影响体检结果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6.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8.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费人民币470元,请携带现金。
五、相关提示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2023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xlsx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