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附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本次参加面试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23年7月29日(周六) ,上午8:30开始。
三、面试地点
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辽宁东戴河新区长城大道19号)
四、面试形式
(1)教师岗位:
①讲微型课。讲课课题(初中现行教材人教版七年级课程)现场抽取,准备时间15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现场提问。
(2)其他岗位:
①面试。现场抽取与本岗位相关的试题,准备时间15分钟,根据自己理解、分析,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②现场提问。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考生请于7:30前到达面试考点。
3.考生不得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设备,背包,钥匙等物品带入考点。如不按要求将上述通讯设备携带入考点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考点后,在指定的区域按组排队,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要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接受统一封闭管理,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内,报考相同岗位的考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6.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岗位面试顺序逐个引导至面试准备室,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抽取微型课课题,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抽取与本岗位相关的试题。考生准备15分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
7.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只可报告本人报考岗位及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信息。
8.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9.考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数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考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然后立即离开考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也不得在考试工作区附近逗留。
10.考生从进入考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六、面试规则
1.评委由外聘学科岗位或相关学科岗位教师担任。
2.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安排在同一考场、同一面试评委组进行面试。
3.根据现场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余下的有效面试分数累计相加得出该考生合计分数,将该考生合计分数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数,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记分员核对无误后,由核分员、监督员复核,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5.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七、有关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次面试任何一环节存在质疑,必须在现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考生参加面试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同本公告内容,并严格履行。
3.对于主动放弃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应在7月28日(周五)12点前、将考生“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手写签名的“放弃面试说明”上传至lnssyzxddhfxfsxx@163.com。因放弃面试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4.声明:本次面试,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书籍、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次面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并在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下,全程阳光操作。
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
附属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