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沈阳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领取(未办理邮寄的申请人)
1.领取时间: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领取地点:见附件1。
3.携带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如申请人不能前往领取,请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领取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书为两页,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第1页空白处须按要求手写填写完整,第2页须复印申请人和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证件个人信息页)。
(2)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使用学籍申报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
4.未能在领取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请在领取前拨打所在认定机构电话联系(见附件1),约定好领取时间和地点后再前往领取,以免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二、证书邮寄(办理邮寄的申请人)
1.中国邮政(EMS)将同期陆续进行证书邮寄,邮寄需要一定时间,请办理邮寄的申请人使用收件手机号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小程序或关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即可查询证书物流信息。邮政客服电话:18540577716
2.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使用学籍申报的应届毕业生(沈阳师范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沈阳音乐学院以及沈阳大学师范类毕业生除外),如现场认定时办理邮寄或在沈阳政务服务网选择物流,须将本人毕业证书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邮箱:sjyyjsfw-sjyj@shenyang.gov.cn,经核对无误后再进行邮寄。
三、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认真核对取得材料的各项信息。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留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取得教师资格的重要凭证,请务必放入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1.沈阳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地点
附件1.沈阳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地点.docx.docx
2.领取委托书
附件2.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委托书(1).docx.docx
3. 沈阳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