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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2023年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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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93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13日09:22:55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2023年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公告》规定,2023年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经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研究确定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1.98分。

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1

报考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资格审核地点:鞍山市教育局一楼南门(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街道园林路60号),联系电话:0412-2698031。

 

(二)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

报考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的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资格审核地点: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海城市站前街桥北委17号),联系电话:0412-3700789。

(三)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1.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一致)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两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两份;

(6)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

2.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准时报到,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来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4.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

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467

网站重新打印。

2.请考生密切关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教育局、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1:2023年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海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招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教育局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城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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