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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免费师范生履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6〕2号文件要求,对经过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对拟聘人员有不同意见,请在9月1日16:00前,以电话、亲访等方式向千山区教育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0412-2313357
附件: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公费师范生公示公告人员名单
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
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