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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遴选】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职业教育名师和专业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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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22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07日18:08:49 打印此页 关闭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职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大连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要求,深化教师、教法、教材改革,充分发挥职教名师和专业带头人的带头作用,加快推动大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职业教育职教名师和专业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职工大学、大连教育学院、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中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以及教研员。其中,2023年停止招生的职业院校教师、退休返聘教师,以及成人教育教师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遴选及推荐名额

全市遴选确定职教名师10人和专业带头人30人,每校推荐职教名师和专业带头人总数不超过3人。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风端正,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高职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2.资格年限

原则上,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均应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0日)职业教育教学经历;或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教学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0日),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申报职教名师应具有正高级讲师职务,申报专业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讲师职务(正高级讲师不参与专业带头人推荐)。中职教师需具有5年以上班主任(德育工作)经历。

3.课时要求

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近3学年(2020~202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均不少于180学时/学年,专业课教师必须为学生主讲2门以上专业课。

4.其他

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教师,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的一等奖指导教师可直接推荐,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公文,一式1份;

2.《大连市职业教育职教名师申报表》《大连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申报表》(附件1、2);

3.《大连市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申报汇总表》(附件3);

4.推荐人选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政证明(附件4);

5.教学录像。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2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6.相关佐证材料。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条件和要求,真正把师德高尚,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学科建设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选拔出来。要树立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正确导向,引导推动职业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组织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推荐人选须以教学一线教师为主,现任院校级领导原则上不予推荐;已获得过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称号的教师本次不再推荐相同称号或低一级别称号。

3.各单位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4.各地各校请于2023年9月13日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推荐公文、申报表、汇总表、廉政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学校名称+申报类别+教师名称+材料名称”命名,为PDF格式;教学录像直接上传mp4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dljyjzcc@163.com。

市教育局联系人:李云 电话:84603391

附件:

1.大连市职业教育职教名师申报表.doc

2.大连市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申报表.doc

3.大连市职业教育职教名师、专业带头人申报汇总表.xls

4.推荐人选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政证明.doc

大连市教育局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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