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铁岭市公开招聘教师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9月26日 (星期二)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审查地点
(一)市直岗位
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铁岭银行(金鹰大厦)一楼西侧。
咨询电话:024-74847960
(二)铁岭县岗位
铁岭县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长江路商业28—6—2),铁岭市凡河新区长江路博润澜庭一期南侧门市。
咨询电话024-78833509
(三)开原市、清河区岗位
开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会议室(开原市文化路133号)。
咨询电话:024-79687116
(四)西丰县岗位
铁岭市西丰县西丰镇六安新村劳动大厦 7005室。
咨询电话 024-77814621
(五)调兵山市岗位
调兵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
咨询电话:024-76882399
(六)银州区岗位
铁岭市银州区育华小学(银州区银冈巷29号)。
咨询电话:024-74829906
三、审查具体要求:
1.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重新打印;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4)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已参加202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且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的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复审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按照附件1:《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规定的时段准时参加,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来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面试时间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