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 15524381122
  • 024-23410177
首页 > 公告信息 > 最新公告

【教资证补换】沈阳市2023年教师资格证(申请表)补换发安排

分享到:
点击次数:379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26日17:44:46 打印此页 关闭

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补发、换发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等有关条款,现就沈阳市2023年教师资格证(申请表)补换发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换发机关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换发。

二、补换发情形

补办: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人员,因不慎遗失,可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补办。

换发: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申请表)污损、毁损、有错别字、缺章等影响使用的,可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换发。

三、补换发所需材料

1.补换教师资格证书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按表中要求粘贴照片,同时提交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能查到证书的可不提供。

2.补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按表中要求粘贴照片,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2)一式两份,申请表请双面打印,按表中要求粘贴照片。

3.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要与所填写申请表中的照片同版。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信息变更的申请人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3)一式两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还需提供身份证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

6.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的,还需提交原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表)。

四、补换发时间及地点

1.上交材料时间:202310月19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2.地点:见《沈阳市2023年教师资格证(申请表)补换发现场地点》(附件4)。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换发申请表.doc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doc         

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附件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

4.沈阳市2023年教师资格证(申请表)补换发现场地点

附件4.沈阳市2023年教师资格证(申请表)补换发现场地点.doc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6日


上一条:【教资认定】关于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考核公告】2022年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进入考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