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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公告】2023年鞍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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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24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30日16:38:43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2023年鞍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5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鞍山市职教城,具体考场信息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内容

(1)报考鞍山市统计普查中心、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报考鞍山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

(3)报考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1: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nanshansydw/index.html#/index)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入场考试。考生须自备黑色字迹的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答题所有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考生入场时,只允许携带透明(非金属)包装的饮品,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予以配合。严禁将书籍、笔记、草稿纸以及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手机通讯、窃听、拍照、无线传输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设备,应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按要求进入考场,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生应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角备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严禁将题本、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按违纪处理。

(5)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提示:考生应在考试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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