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华发学校面向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校园招聘)合同制教师21名。
一、招聘岗位
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1名、音乐1名、美术1名、心理健康1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良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报考岗位、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
5.原则上招聘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毕业生。
6.取得高中及以上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如教师资格有新政策变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招聘人员需在聘用前(试用期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7.户籍不限;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相关院校招生就业网站信息发布后。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指定邮箱投递简历报名。
3.邮箱报名:邮箱为2893828@qq.com;邮件统一命名
需提供以下材料:
(1)简历;
(2)学业成绩单和主要获奖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4.报名电话:0427-2216000
13050896969 王老师
5.报名规定: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考核方式
现场面试、现场试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招聘小组将根据面试、试讲、答辩情况进行考核赋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择优录取,现场签订承诺书及就业协议.。
由公安机关对拟聘用人员的违法情况政审。若政审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薪资待遇
教师年薪20万+以上,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寒暑假带薪休假,节日福利。校内一日三餐,教师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