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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公告】台安县2023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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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31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2日15:14:29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台安县2023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规定,台安县2023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台安县2023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则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考生声明放弃资格审查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三、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地点: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东南侧

联系电话:0412-4890303

(三)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1.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2023年台安县“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2份;

(2)户口薄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科起点各阶段学历《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已参加工作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核验,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2.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准时报到,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来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4.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重新打印(打印时间2023年12月13日9:00-2023年12月15日16:30)。

2.请密切关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3.未进入资格审查考生可在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个人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5:00-2023年12月17日24:00)。               

附件1:台安县2023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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