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1月19日早上8点(周五)
集合地点:建昌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体检科统一参加体检,禁止陪同。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费用
每人200元(以医院收取费用为准,多退少补)。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黑色签字笔等。
2.体检前一天,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因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
3.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当日早8:00前,到达集合地点,切勿迟到。
4.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5.女性受检者在月经期间的,请事先告知本组领队及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本组领队。
6.请考生配合体检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7.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考生与体检医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9.考生要全程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一经发现,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0.考生应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体检期间、体检区域,禁止家属陪同。
11.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2.体检有关其他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当日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1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14.对于主动放弃参加本次体检的考生,应在2024年1 月18日(周四)15点前、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手写签名的“放弃体检说明”送至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人才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29-3608026(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建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