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按照个人所属类型,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A.按户籍地填报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
B.按居住地填报人员提供:居住证(如无法立即开具,可提供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明)
C.在读研究生按学校所在地填报人员提供:学生证
3.毕业证原件和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核验报告(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网报时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5.体检表原件(附化验单)
6.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版)
7.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以前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毕业成绩单(从人事档案中调取、复印,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和毕业证书原件。
8.2021年以来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9.经济开发区、鞍山技师学院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由铁西区负责。
四、确认现场办事流程
认真配合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排队等候,依次办理。现场办理业务按照公告确认名单时间段顺序,先来后到的原则。
五、要求
(一)请按照公告确认名单时间段顺序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确认。
(二)当场确认材料不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主动放弃认定。
(三)《2024年鞍山市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1)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后打印(申请人基本情况请勿手写)。
(四)申请人自备档案袋,把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序装袋,并将《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平整张贴在档案袋正面。
(五)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如本人在外地确实无法亲自到现场进行确认,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
1.委托书(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其他未尽事宜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因错过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不得在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四)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请查阅鞍山市铁西区政府网公告。
鞍山市铁西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