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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公告】关于2024年省事业编公开招聘考试沈阳师范大学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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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76 更新时间:2024年05月17日17:28:27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关于公布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省事业编公开招聘考试沈阳师范大学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将于2024525进行,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进入面试人员于2024525日下午13:30-17:00,在沈阳师范大学博文楼110教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校门前请出示《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需本人持以下材料

1.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学专业务必与招聘计划要求的一致);预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目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要提交在读学校开具的预毕业证明,并注明所学专业,以及确定2024731日前取得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沈阳师范大学现场资格审查个人诚信承诺书》打印、填写并签字(见附件1)。

三、以下材料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报考岗位不要求的则无需提供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须由最后学历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地上级组织部门出具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2.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731日);

3.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与工作经历证明匹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纸质版);

5.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者将视为未通过资格复审,不能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请持续关注沈阳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及电话:康老师 024-86592986

 

附件:

1.《沈阳师范大学现场资格审查个人诚信承诺书》

2.工作经历证明模版

3.《省事业编公开招聘考试沈阳师范大学岗位相关要求》

4.《沈阳师范大学现场资格审查鸟瞰图》

    附件.zip

              沈阳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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