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辽宁省孤儿学校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将于5月20日开始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4年5月16日,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1)。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且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内容主要有: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政治面貌、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能力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及岗位要求信息进行审查。请考生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有效的审查资料:
1. 《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4.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岗位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能力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5.已参加工作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2)。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6.报考岗位要求面向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交签字盖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预毕业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4)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其中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见附件5),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应由考生本人参照模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文手写一份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6)。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外,还要将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一份、按上述序号顺序装订成册后在现场上交(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留存,不予返还)。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地址: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光明学校),沈阳市浑南区沈营大街650号。
地点: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光明学校)东门大学生服务中心一楼。
四、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需同时携带审核材料、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在资格复审等环节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附件1:2024年辽宁省孤儿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式样);
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式样);
附件4:2024年应届毕业生预毕业情况说明(式样);
附件5:未就业证明(式样);
附件6:考生诚信承诺书(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