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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公告】2024年阜新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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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06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21日14:54:04 打印此页 关闭

按照《2024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4年阜新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8日早8:00。

地点:阜新市美年大健康体检中心(地址:海州区矿工大街39号)

二、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标准及项目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50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请直接在体检中心缴纳现金(不支持其他缴费方式)。

五、有关事项

1.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体检中心,中心停车位有限

2.请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包括连衣裙和连裤袜),尽量穿纯棉衣物参检;为避免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3.近视考生自备眼镜,可按照矫正后视力进行检查。

4.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体检前三天宜清淡饮食,前一天晚上八点后禁食,保证充足睡眠,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禁止吸烟;留取尿标本时,尽量留取中段尿。

5.女性受检者应避开月经期:妇科检查、尿检,同时请告知医护人员,安排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适合时补检。

6.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家属等不要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中心。

7.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请各位体检人员做好体检相关准备,望周知。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418-6010055

体检中心联系电话: 0418-6770000

 

附件:2024年阜新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阜新市教育局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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