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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2024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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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86 更新时间:2024年07月21日10:00:14 打印此页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双台子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事业编制教师,其中中学教师15名,小学教师26名(含面向退役军人招聘2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服从分配。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外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2.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7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7月及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登记的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有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先行报名及考试,并于2024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有效期内考试合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延期发证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4.以退役军人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限,但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教师资格证登记的任教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盘锦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panjin.gov.cn/)。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4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2日16:00。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公告下方“进入考试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3.应聘人员自行下载相关材料,打印、签字、上传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材料具体如下:

1)《2024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2024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及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并打印教师资格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内)。

6)退役军人单列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需上传《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4.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最后一天报名的初审结束时间为8月2日20: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27日10时至8月2日20:00时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系统确认审查结果。

5.岗位调整与削减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由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开考。如调整或取消岗位计划,由招考部门通知应聘人员。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4年8月3日13:30—16:00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报名相关材料提交后,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及审核意见,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内容或需要补充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及时留言并退回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应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报名信息。

7.缴费确认。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报名网址,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报名网址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试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缴费终止时间为8月2日24:00,请应聘人员及时报名并缴费,以防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4日9:00至8月7日8:00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使用。

(三)笔试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专业课和教育理论两科。专业课为高中阶段本学科理论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理论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 满分8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7日(星期三)

  课:8:30—10:30

教育理论:11:00—12:00

3.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开考。面试前,因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将进行依次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区教育局将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2024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合格分数线为120分(含退役军人),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报考体育、美术学科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均在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六)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总成绩单独排序。

3.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七)体检(含心理测试)

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体检组织部门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涉罪信息查询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实施办法》(辽教办〔2023〕119号),由教育行政部门对人选涉罪信息进行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选岗

对于体检和涉罪信息查询合格的人员,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工作岗位。

(十)考察

由教育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拟考察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盘锦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人社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服务年限

新聘用教师在双台子区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提出调出区外工作申请。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则和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应聘人员从报名到聘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4.咨询电话:0427—2360436、2360427

监督电话:0427—2360425

电话咨询时段: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7:30

 

 

附件:1.2024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2.2024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3.2024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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